轉發(fā)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做好6號、7號強熱帶風暴和8號熱帶風暴防范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10-09-03 瀏覽量:5400
閩輕運[2010]36號
各企業(yè):
現將《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做好6號、7號強熱帶風暴和8號熱帶風暴防范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》(閩經貿明電〔2010〕61號)轉發(fā)給你們。并提出如下要求,一并貫徹落實:
一、各企業(yè)要高度重視6號、7號強熱帶風暴和8號熱帶風暴的防范應對工作,要按照《緊急通知》精神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提前做好部署,明確責任分工,克服麻痹思想,要將6號、7號強熱帶風暴和8號熱帶風暴的防范應對工作作為當前重要工作來抓。
二、要加強安全檢查,針對此次過程降雨量較大的特點,各企業(yè)要結合實際和前期強降雨災情影響,特別是一些在建項目和重點項目、沿山與低洼處的廠房、居民住房及重要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,確保防范應對措施落實到位。
三、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情況,及時向各分廠、車間通報天氣變化情況。
四、加強值班安排和信息報送。臺風和強降雨期間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堅守崗位,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,確保通訊暢通。如有災情情況,各單位要及時向控股公司辦公室和運行部報告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591-87510902(辦公室)
0591-87530934(運行部)
傳 真:0591-87525003
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